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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中招25日报一般高中志愿 登陆本网专家答疑

[日期: 2007-07-25] 来源:   作者: [字体: ]
    7月25日至27日,沈阳市中考生填报重点职业高中、一般高中、普通中专志愿。应届考生到毕业生学校,往届考生到报名时所在区、县(市)招考办办理填报志愿手续。

  填报志愿时,考生要依据《2007年招收沈阳市初中毕业生的一般高中、职业高中生计划》规定的招生范围、条件(详见《招生考试通讯》第七期)和录取顺序,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正确填报志愿。

中招填报志愿网上咨询活动入口

  市招考办提醒考生:

  一要掌握录取顺序,慎重选择好学校志愿。沈阳市重点职业高中、一般高中、普通中专的录取顺序是先进行重点职业高中录取,然后进行一般高中录取,最后进行普通中专录取。同时,每类学校志愿的设置与录取顺序是对应的。录取顺序在前的志愿先录,录取顺利在后的志愿后录。被前面志愿录取后,后面的志愿就不能再被录取。考生不能就读的学校一定不要填报志愿,否则一旦被录取,则不能退档重复录取。

  二要仔细核对填报信息,确认无误后签字。选择好学校后,考生本人要认真填涂《考生志愿卡》或填写《考生志愿表》,并仔细核对计算机打印的《考生志愿表》上的各项信息,确认无误后签字。因填涂错误,影响录取的,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
  同时,为方便考生及其家长了解中招填报志愿的有关政策和要求,指导考生科学填报志愿,市招考办将于7月25日18:30-20:00在本网和"沈阳招生考试网"(www.syzsks.com)举办"中招填报志愿网上咨询活动"。届时,考生可登录东北新闻网、沈阳招生考试网,咨询志愿填报的相关问题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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